各重点课题负责人及单位:
根据《海淀区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区教科所要求所有“十一五”立项课题于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结题工作。各重点课题应上交统一格式规定的研究成果集(50本)及1000字课题核心思想、价值、创新点材料(文字及电子版)。另外重点课题结题还需交反映课题活动的照片(附说明、1M以上)5张。截止目前,还有以下课题(名单见附件)未上交结题材料。
为规范课题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变更(调离原单位),所在单位(已承担过信誉保证)应负责安排专人完成结题工作。
二、无法完成结题,11月30日前不能提供成果集的课题负责人及单位,应出具书面说明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教科所,由教科所统一向区教委汇报。
三、12月1日网上公示“十一五”未结题课题负责人及单位名单。该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区级及以上课题,并暂停该单位“十二五”重点课题立项。
联系电话:62583165 联系人:李老师
电子信箱:hdqghb@sina.com
附件下载:
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所
2009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