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纳要按照国家和本单位规定做好银行存款及现金的收付工作。
二、正确使用预算科目,准确填写授权支付凭证。按序、及时登记额度台帐以及零余额帐户、往来款帐户和集中汇缴收入帐户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及现金日记帐。
三、与代理银行、财政支付中心对帐,并及时与会计沟通支付信息。确认授权支付凭证有关内容是否填写正确,掌握本单位各科目额度的使用进度,及时与汇集核对有关帐目,配合会计做好用款计划申报。
四、每日将收入款项进行汇总入库,并及时送交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五、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并随时与银行对帐单余额进行核对,发现有误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调整,月底做出银行余额调节表。
六、对支票退票要进行登记,收回后及时注销,避免漏收、重收。
七、每项经济业务都要逐笔核对,发现不符及时找当事人进行更正,不得以“白条”抵库。对违反财务制度,手续不全的开支,出纳有权拒付,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八、认真做好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