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定于11月12日~11月18日(周六日除外),在海淀教委中小学保健所(魏公村小区4号楼东侧)进行教职工体检。 具体要求如下: 1.体检前三天请保持正常饮食,不饮酒,体检当天早上空腹,10:30以后不再进行抽血检查。 2.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待抽血后再服用)。 3.体检完毕,教职工不要将体检表带走,请交给我校现场负责人。 4.请教职工尽快到医务室登记体检时间并领取体检表。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