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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改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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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 |
| 发布时间:2009-12-01 |
(四)以校为本,规范实验
实验工作要落实在全市每一所普通高中,给予学校充分而合理的实施新课程的自主权,激发每一所普通高中实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并建立“以校为本”的新课程实验工作方式。同时要对实验工作进行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监控、评价和反馈,以确保实验工作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的要求,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推进实验工作。
(五)各方参与,通力合作
实验工作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广泛宣传,形成学校、社会和家长共同参与、通力合作的机制。要采取有利措施,运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宣传普通高中新课程,使各方面人士都能关心、理解和支持实验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工作氛围。
三、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因此,必须加强对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下设各工作组),由市教委主任、主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同时建立由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市委宣传部等单位和部门参加的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有关工作,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重大事项报请市政府同意。 在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充实和完善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课程教材建设、干部和教师培训、学科教学指导、监控与评价、宣传等专业指导组,分别承担各方面工作的实施。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验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县主管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分别负责实验工作在全市和各区县两个层面上的推进,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
建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委主管领导定期召集,基教处、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高教处、职成处、督导办、德育处、体美处、考试院、教科院、教育学院和各大学等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研究制订各项政策和保障措施,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立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家指导组。指导组成员主要由各有关高校、教科研机构的专家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代表组成,在基础教育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理论研究,为行政决策提供咨询,为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教师培训等工作提供指导和专业支持。专家指导组办公室设在教科院,具体处理日常工作。
各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力量,全体学生都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努力在学校层面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
市教委组织的各区县专家顾问指导组要把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作为重点,跟踪实验工作,加强专业指导,总结推广经验,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各区县和学校提供切实可行的帮助。
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实验工作的网络平台,收集信息,听取意见,把握进程,介绍动态,咨询答疑,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同时利用网络推介教学经验,优化教与学的环境,丰富课程资源,开设“空中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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