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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改动态
北京市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09-12-01

  5.准确把握课程特点,开设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要引导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进一步关注生活与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与实践能力。
  研究性学习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从生活和社会实践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通过亲身实践获取直接经验,养成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提高综合能力。教师要组织、参与和指导研究性学习。
  6.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要求,保证专题教育课的开设
  在普通高中新课程中继续安排教育部和北京市所要求的各专题教育课(教基厅[2003]3号文件、京教基[2006]12号文件),利用学生选修学时进行。建议《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专题教育》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二学期、与地理课结合、8学时,建议《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一学期、与思想政治课结合、4学时,建议《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二学期、与生物课结合、4学时,建议《安全应急与人民防空专题教育》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一学期,与物理、化学或生物课结合,1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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